據“海關發布”消息,2024年6月5日20時許,內地女子蔡某經拱北口岸旅檢大廳海關“無申報通道”進境?,F場關員發現其手提的白色購物袋未過機檢查,并有意混入通關人群中企圖逃避海關檢查,遂將其攔截。經進一步查驗,從其攜帶的購物袋內查獲27只裝在白色網兜里的活體蟹,且該旅客無法提供有效的檢疫審批證明。經拱北海關技術中心鑒定,該批活體寄居蟹為西伯利斯陸寄居蟹,多分布于墨西哥灣與加勒比海地區,體型較大,最大體長超7厘米,步足壯碩,體色通常呈紅色、桃紅色,在我國無自然分布,屬外來物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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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律師提醒
根據農業農村部 海關總署公告第470號,除犬、貓外的所有哺乳動物、鳥類、魚類、甲殼類、兩棲類、爬行類、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,動物遺傳物質,均被列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、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》。
對于違反上述規定、攜帶活動物進境的行為,其處罰依據可見《生物安全法》第八十一條:“違反本法規定,未經批準,擅自引進外來物種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,沒收引進的外來物種,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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蘭迪海關部成員,中國律師資格,中國法學會會員。曾在《中國法治》《華南師范大學學報(社會科學版)》和《海南大學學報(人文社會科學版)》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,在廣東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2021年年會中獲得論文一等獎。
司法部“2022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”部級科研項目:《企業合規制度研究》,課題參與人,項目編號:22SFB3018。
2022年開始致力于海關領域的法律服務,深耕于走私犯罪辯護、涉案企業合規整改等專門領域,曾多次跟隨團隊律師參與辦理重大疑難復雜走私刑事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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